书刊借阅服务

一、文献借阅指南

1.馆内实行免证阅览,凭具有外借功能的有效证件外借文献。

2.中外文现刊现报、专题文献区文献仅提供阅览服务。

3.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,各种电子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电视机、DVD、CD、PAD等)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,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。

4.如遇文献、电子阅览设施及相关附件的损坏、丢失,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。

5.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,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且翻拍、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。

二、文献借还

1.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。

2.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、种类及借期均以借阅权限为准。

3.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,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,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。

4.请按期归还文献,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,待您将逾期书刊归还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

5.文献污损、丢失,请依据《宜兴市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》,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。

6.对于在逾期、污损、丢失等违规行为中,拒不交纳逾期费、赔偿金等费用者,本馆有权暂停或注销其读者证,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7.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夹带出馆按偷窃行为处理。

三、文献续借指南

1.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,续期30天。

2.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,以防续借不成功时,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。

3.续借方式:

1)网上续借:登录本馆网站--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栏目。

2)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。

3)微信续借:关注宜兴市图书馆官方微信,绑定读者证后,在个人中心“读者借阅”里续借。

4.如有下列情况之一,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。

1)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;

2)所借图书已经过期;

3)所借图书已经办理过续借手续;

4)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;

5)所借其他图书过期未还;

6)读者证已过有效期。

四、电子阅览指南

1.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读者证在服务台刷卡上机。

2.读者在登录界面输入读者证卡号、密码后即可使用计算机。

3.请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对号入座。如机器或网络出现故障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4.读者下机前,请将运行的各个窗口、文件关闭,保护好私人信息。若操作失败,务必请工作人员协作处理。

5.请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及其《实施办法》,遵守有关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。

6.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违法或不良信息;严禁浏览含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页;严禁玩任何形式的电脑游戏。

7.严禁私自修改或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,请勿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。

8.如发现违规行为,工作人员将停止该读者的阅览权利;情节严重的,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,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。

9.本馆实行无线网络覆盖,请遵守相关管理规定。